东财《法理学》在线作业一-0012
试卷总分:100 得分:100
一、判断题 (共 25 道试题,共 100 分)
1.政党一般是指代表某一阶级、阶层或社会集团利益而进行活动的政治组织。按照在本国政治领域中的不同地位,政党可分为执政党、在野党、反对党。
2.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产生的、以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特殊的社会关系。
3.法律汇编不改变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并不是制定法律。
4.法的评价作用是指判断他人行为是否合法或有效(法作为普遍适用的评价准则,它客观、不感情用事,更明确、具体),作为一种社会规范,法律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是否合法或有效的评价作用。法的评价作用的对象是指他人的行为。
5.行为能力:权利主体能够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包括两个要素:一是行使权利或享受权利的能力;二是履行义务或承担责任的能力。
6.公法和私法的划分适用于英美法系。
7.限制解释是指在法的条文的字面含义比立法原意窄时,作出比字面含义广的解释。
8.自然法学派注重法律价值,认为法律必须符合价值要求,符合价值要求的法律,就是良法,不符合价值要求的法律就是恶法,不能称其为法。
9.法律与道德有共同的经济基础和思想基础,有共同的本质,都担负着确立和维护一定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使命,在基本原则上也有诸多一致之处。
10.法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国家意志也就是指掌握国家政权阶级的意志。
11.上一级法的效力均高于下一级任何法的效力。
12.两大法系在经济基础、阶级本质、总的指导思想等方面是一致的,但在形式上,即法律渊源、法典编纂、适用法律技术、法律解释、法律分类、法律术语、司法组织、程序以及私法实体法等方面,存在许多差别。
13.法律案审议的结果有以下几种:(1)提付表决;(2)搁置; (3)终止审议。
14.行政法规专指国务院制定的有关行政管理事项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其地位仅次于宪法,高于法律和地方性法规。
15.法律关系是一种思想社会关系。
16.公法上的义务和私法上的义务划分的主要标准是法律的不同类型。
17.法的指引作用是指法所具有的能够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一个既定的模式、标准或方向,从而引导人们在法所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社会活动的作用。在这里,行为的主体是每个人自己。
18.法律清理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对一定范围内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确定它们的存废或改动的专门活动。
19.从逻辑上看,法律规则由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两个部分构成。
20.部门法所指同类法律,包括国际法,包括已经失效的法,也包括将要制定但尚未制定的法。
21.对权利一词的理解,有两个共识:权利主体是法律关系的主体或享有权利的人,权利的内容一般是指法律关系主体可以这样行为或不可以这样行为,或者要求其他人这样或不这样行为。
22.新法优于旧法。
23.两大法系在经济基础、阶级本质、总的指导思想等方面是一致的,但在形式上,即法律渊源、法典编纂、适用法律技术、法律解释、法律分类、法律术语、司法组织、程序以及私法实体法等方面,存在许多差别。
24.社会学法学派对法采取一种价值无涉的态度,关注法律实际是什么的问题,着重描述法律现象以及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运行,而不考虑法律自身的价值评判问题。
25.立法原则是立法主体在立法时所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和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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